再出租租金管制保障的规定 (Encadrement des loyers à la relocati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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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出租租金管制保障的规定只限于出租的房产处于房源紧张地区,不是所有的出租性房产都会受到此规定的影响。 就目前而言,只要出租的房产不在房源紧张地区,出租人可自由确定租金价格,无论是第一次出租还是再出租。
再出租租金管制保障的规定适用于:
- 不管是空房出租还是带家具出租,该房产是承租人的主住所 (Résidence principale);
- 转换承租人时;
- 所出租的房屋位于房源紧张地区。
房源紧张地区:
房源紧张地区涉及法国约28大区,近1149市镇(房源紧张地区的名单可在官网上查到)。
再出租租金管制保障的规定是指承租人退租时,对于所出租的房屋在房源紧张的地区,新承租人的租金(不含物业费)不能超过前承租人,除非:
- 房屋空置已达18个月;
- 至少12个月租金未调整 (此时需遵守租金调整的相关规定);
- 有证据表明前承租人的租金低于市场平均值 (在这种情况下,新租金的增长不能超过旧租金与市场租金差额的50%)。
- 涉及改善居住环境的房屋装修 (如安装电梯、加强安全措施的工程,而不是仅仅粉刷墙面或更换地板):
- 装修费用不低于最近一年租金的50%的情况下, 年租金的调整不能超过实际装修费用(含税)的15%;
- 装修费用至少不低于最近一年租金,在装修结束后的6个月内,承租人可自由确定新价格。
在遵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,可自由确定新租金价格,但是也有例外 !!在巴黎,租金价格受到最高租金的限制 (loyer de référence majoré)。
(更新于2016年9月11日) <-- 返回 |